坚持好干部标准 打造高素质队伍
http://www.mdleader.cn/ 时间:2015/4/2 8:51:11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宁远县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推进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去年来,县委共研究干部5批次,调整干部83人,其中提拔11人,重用27人,干部群众满意,社会反响良好。新提名县长选候选人满票当选,乡镇补选乡镇人大副主席或副乡镇长全部满票或高票当选。

  一、端正导向,凝聚改革发展正能量

  旗帜鲜明地用讲大局、团结干事的好干部,用敢担当、勇于干事的好干部,用有本事、科学干事的好干部,用肯吃苦、踏实干事的好干部,把干部主力引向中心工作、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等主战场。

  重品行,凭德才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把干部的德放在首位,明确提出“要让有德有才的人有位子,要让能干能行的人有舞台,要让无能无为的人有压力”,让吃苦的不吃亏、流汗的不流泪,注重选拔思想纯正、品行端正、处事公开、为官清正的干部,对那些热衷于自我设计、谋求官位的人,搞圈子、拉选票的人,跑关系、走门子的人,坚决拒之门外。全年共有7名领导干部因追责被免职。

  重实绩,按发展论英雄。坚持以实绩论英雄,凭贡献摆位置的用人导向,使用干部坚持用政绩说话。建立健全了《县管领导干部实绩管理暂行办法》、《干部队伍执行力考核评估暂行办法》等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坚持用好工作实绩管理和干部队伍执行考核两把尺子,以工作论英雄、以发展比高低、以实绩定升迁,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对38名实绩突出的干部提拔重用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进一步改善了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

  重基层,从一线选贤才。坚持选人用人注重基层、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对基层干部高看一等、厚爱一层。将激励基层作为端正用人导向的有力举措,在工作一线检验干部、识别干部、考察干部、选拔干部。在补充乡镇(街道)空缺领导职位时,考察人选全部从乡镇干部中推荐,提拔重用了36名优秀乡镇干部充实到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在撤销舜陵镇设立3个街道时,27个领导职位,选拔了25名优秀乡镇干部或具有乡镇工作经历的干部,占干部调整总数的92.6%,进一步坚定了基层干部信心,激发了基层干部活力。

  重民意,以公认定取舍。坚持“干部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坚持走群众路线,听取民意、尊重民意、兑现民意,认真落实群众对选任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群众满意度调查,把群众满意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风向标。每次干部调整,都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制和民主推荐,凡是群众反映有问题的,在民主测评和推荐中得票较少的,均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二、严把关卡,力提干部选任公信度

  坚持程序一环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严守程序一丝不苟,筑牢干部选任屏障,遏刹不正之风。

  严把动议关。县委坚持每个季度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每次研究干部都突出一个主题,决不搞其他干部搭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动摇,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干部工作的话语权,干部动议前广泛征求各级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单位党委(党组)书记的意见。如在撤销舜陵镇设立3个街道办事处时,县委专门派出学习考察组分别赴外地考察设置运作情况,并结合县情实际,拿出街道办事处干部配备和分流原则,经县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再启动干部考察程序。

  严把考察关。坚持把民主测评和推荐作为全面了解干部的重要途径和干部升降去留的主要依据,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察对象。制定详细周密的考察方案,从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和有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考察组,采取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面谈等多种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在考察时,既听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又听取一般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既听取单位内部的意见,又听取服务对象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坚持组织评价与群众评价、临时考察与平时了解相结合,综合衡量干部德才、工作实绩和群众民意,防止考察失真失实。

  严把酝酿关。在提出拟任人选前,主动征求县委常委、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部门、联系乡镇县级领导的意见,对拟提拔干部以及需要调整的干部逐一讨论酝酿,再提出调整使用意向。干部调配方案必须先经过书记、县长、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先协商酝酿,将需要报告的事项以书面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呈报,经批复后再提请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均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纪检监察、信访、综治、计生、安监等部门的相关意见。在配备3个街道党政正职时,向全县34名县委委员下发了《征求意见函》,广泛征求意见,为选准配强3个街道领导班子奠定了基础。

  严把决议关。坚持民主集中制、干部任免票决制、县委书记末位发言制等制度决定干部任免,不搞临时动议,不搞个人说了算。在讨论决定时,县委坚持做到“六个不研究”,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不研究;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大多数群众不拥护,社会公论不好的不研究;程序不对、材料不齐的不研究;人事方案未经过充分酝酿的不研究;常委会成员人数达不到2/3的不研究;群众反映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在没有核实清楚之前不研究。同时,邀请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列席会议制度,为常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严把廉洁关。选拔任用干部不仅要看政绩,还要看廉政。坚持把干部的廉洁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凡在考察期间有群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确有违纪情况的,或已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一律不得列入考察对象。全年共有1名干部在试用期间因工作失职被取消试任职务;1名拟提拔干部在呈报期间发现有违纪情况取消了其拟任职资格。

  三、强化监督,营造风清气正浓氛围

  坚持把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式贯穿到选人用人的全过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畅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了“12380”电话、网站举报、信访举报、短信举报等“四位一体”举报平台,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和举报渠道。完善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部门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地与纪检监察、政法、计生、审计、信访、法院、检察院、人社等干部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信息,及时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有效防止了“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全面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在正式任命前将干部拟任职务等情况在县内媒体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地防止和避免用人上的失察失误现象。全年共公示干部4批41人次。

  完善监督制度。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着力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宁远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试行)》、《宁远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倒查制度(试行)》等一系列干部监督制度,为干部监督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开展专项整治。按照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和相关政策,扎实开展“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清理超编制限额进入行政编制87名、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职务干部9名、非领导职务干部81名、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19个、编外聘用人员56名,清理领导干部企业兼职3人、社会组织兼职人员57人,进一步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全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中共宁远县委书记 刘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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