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考核精细化 评价干部精准化
http://www.mdleader.cn/ 时间:2015/4/2 8:54:00 来源:湖南领导人才网
  日常考核,是突破传统考核方式瓶颈,提高考核评价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有效手段,是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强化日常考核,有利于指导、检查、激励干部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努力提高能力素质、有效推动工作落实。湖南省汝城县积极创新日常考核办法,做到了较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了日常考核精细化,评价干部精准化,调动了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主要做法

  1.坚持差异化考核,确保日常考核公正性。对全县县管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按系统不同类别分批次进行,实行差异化考核。第一批考核对象为政府系列和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和部门。共85个单位;第二批考核对象为党委部门及其余县直单位。共22个单位;第三批考核对象为19个乡镇。对科级干部则分为党政正职、除党政正职外的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科级干部三类考核。主要考核领导班子运行情况、领导干部德才表现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和单位内部管理情况。将考核对象单位分三批次考核,按照不同批次,不同类型单位,不同干部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设置工作满意度、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廉政从政、公众形象等考评内容,使考核人员能对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考核对象都能正确理解、应用考核指标和评价方法,均衡掌握量分幅度,让每一个类别单位和干部都在其所在的同一层面上考核,确保了日常考核的公正性。

  2.坚持多元化评价,增强干部工作民主性。日常考核工作历时2个月,从2014年12月始进场考核。实行评价主体多元化,综合运用暗访调查、督导评价、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考核组评价等方法进行。暗访调查由县纪委具体组织实施,督导评价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组织实施。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由县委组织部派出的考核组组织实施,其中考核组成员全部为组织部干部职工或县委群众路线办公室人员,不再从外单位抽调人员,以确保日常考核的公正公平,在民主测评中由参会的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测评。测评时还需推荐表现优秀的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提出表现较差、不胜任现职的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以及需要交流的班子成员。科学引入民意调查,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意调查的具体内容、方法和结果运用要求,切实增强民意调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完善民意调查方法,采取召开民意调查会、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合理确定民意调查范围,注重从“两代表一委员”和服务对象等关联度强、知情度高、代表性广的群体中随机抽取20人参加民意调查,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民主性。考核组评价由考核组结合督导评价、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暗访调查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评价。五个评价均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

  3.坚持精准化定等,提高量化计分准确性。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推进评价精准化,实现知人识人、抓人抓事,促进工作。考核组对所负责的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别按A、B、C、D四个等次进行评分。按A等次不超过60%的比例评等次;评分实行百分制,具体标准为:A等次记90-95分,B等次记85-89分,C等次记75-84分,D等次记74分以下。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根据考核组的考核情况汇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结合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能特点,对领导班子和单位党政正职按A、B、C三个等次分别评分。一是等次记分。按A等次不超过40%、B等次不超过50%、C等次不少于10%的比例评等次;评分实行百分制,具体标准为:A等次记95分,B等次记85分,C等次记75分。二是量化计分。在征求纪检计生综治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日常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其中领导班子的日常考核综合分数=民主测评×20%+民意调查×30%+督导评价×5%+暗访调查评价×10%+考核组评价×15%+部务会成员评价×20%-扣分;单位党政正职的日常考核综合分数=领导班子日常考核综合分数×40%+(民主测评×20%+民意调查×30%+督导评价×5%+暗访调查评价×10%+考核组评价×15%+部务会成员评价×20%)×60%-扣分;其他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综合分数=民主测评×30%+民意调查×30%+督导评价×10%+暗访调查评价×10%+考核组评价×20%-扣分。三是等次评定。根据得分高低,按乡镇和县直单位两个类别进行综合排名,分别评定四个等次。县直单位的等次评定办法为:对领导班子评定前30名为一等,倒数第3至5名为三等,倒数第1至2名为四等,其余的为二等。对正科级以上单位(含正职配正科单位)党政正职评定前10名为一等,倒数第1至3名为三等,其余的为二等。对实职领导干部(正科级以上单位党政正职除外)评定前80名为一等,倒数第4至7名为三等,倒数第1至3名为四等,其余的为二等。对其他科级干部评定前40名为一等,倒数第4至7名为三等,倒数第1至3名为四等,其余的为二等。乡镇的等次评定办法为:对领导班子评定前10名为一等,倒数第2至4名为三等,倒数第1名为四等,其余的为二等。对党政正职评定前10名为一等,倒数第1至2名为三等,其余的为二等。对领导班子成员(党政正职除外)评定前20名为一等,倒数第3至4名为三等,倒数第1至2名为四等,其余的为二等。对其他科级干部评定前5名为一等,倒数第2至3名为三等,倒数第1名为四等,其余的为二等。领导班子被评为四等的,其班子内领导干部不得评为一等。对考评优秀,评为一等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优比例可提高到40%;对考评较差,评为四等的单位和干部实行诫勉并限期改正;对不能胜任工作,群众认可度差的干部及时进行调整。

  二、取得成效

  1、规范了干部日常管理。日常考核作为干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进行日常考核,全面了解了全县科级干部的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为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等提供科学依据,推进了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提升了干部整体素质。通过日常考核进一步改进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促使了干部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督促干部尽职尽责、勤政廉政,推动工作任务的落实,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3、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将日常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规定日常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方可评定A等次;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的将评定为D等次。日常考核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日常考核被评定为一等的领导班子,可评为当年度优秀领导班子;被评定为三等的,实行提醒谈话;被评定为四等的,进行诫勉谈话。日常考核被评定为一等的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等次;被评定为二等的,可定为称职等次;被评定为三等的,实行提醒谈话;被评定为四等的,实行组织调整。通过对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促使广大干部积极进取、努力工作,使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工作启示

  1、完善考评办法,为解决“以分取人”问题开辟了新途径。汝城县实行的“差异化考核、多元化评价,分类量化,综合定等”,较好地做到了既重数据分析、又重群众评价;既重单项具体表现,又重全面综合情况;既重当前成果,又重主观努力和客观条件;既重纵向比较,又适当进行横向比较,坚持以实践为标准、以实绩为依据,用实效来检验,避免“高分低能”或“高分低效”情况的出现。

  2、拓宽信息渠道,为解决“带病上岗”问题开辟了新途径。改进和提高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传统方法,全面引入民意调查,实行由县纪委组织实施的暗访调查,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做出的督导评价,以及考核组结合督导评价、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意调查、暗访调查等方面的情况,形成了多种考核评价方法相互印证、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丰富了考核对象的评价信息,有利于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为解决“带病上岗”问题做了有益探索。

  3、突出考核重点,为促进全县重点工作落实开辟了新途径。明确考核领导班子运行情况、领导干部德才表现情况和干部队伍建设和单位内部管理情况为日常考核的“三大块”,加强了重点工作跟踪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起到了较好的激励导向作用,有利于引导各单位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重点工作上来,有效促进了全县重点工作的落实。

  4、强化结果运用,为树立选人用人良好导向开辟了新途径。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班子整体合力、评价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与领导班子的调整结合起来,与干部奖惩结使用挂起钩来,树立用了凭实绩用干部、凭能力用干部“四实四有”用人导向,有效引导干部了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在真抓实干上下功夫,提升了选用干部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中共汝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李群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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