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湖南省委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方案
http://www.mdleader.cn/ 时间:2016/12/8 11:05:40 来源: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共青团湖南省委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团省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团省委机关党委负责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犯罪记录;

  (三)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所要求的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6年11月30日,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须在2016年11月30日前取得。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hnrst.gov.cn)、共青团湖南省委主办的湖南共青团网(http://www.hngqt.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2016年12月1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共青团网站(网址:http://www.hngqt.org.cn/)点击报名链接按照应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如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如果第二代身份证过期,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者到户籍所在地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共青团湖南省委主办的湖南共青团网公示。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请自行在湖南共青团网链接的报名端口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20:00至2016年12月17日24∶00。

  笔试后进行资格复审。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复审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考试。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考试,各占综合成绩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两科,满分各100分。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排名先后及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综合分析能力等。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共青团湖南省委主办的湖南共青团网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的条件进行复查。

  整个招聘过程,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共青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有工作单位的被聘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用人单位凭其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向原单位函调本人档案,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8776726(共青团湖南省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731-88776898(共青团湖南省委机关党委)


  附件:2016年共青团湖南省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共青团湖南省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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